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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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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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一支枪
见贼照样逃
· “勇为”与“不为”之间
· 至少不是啃老族
· 问责就该问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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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给他一支枪
见贼照样逃

■刘雪松
  “我是交警,如果他有刀我怎么办?”拎包贼一听这话,撒腿就跑。

  大白天的,广州街头遇上拎包贼,林女士在第三次求助一位身高马大的人民交警时,交警出语惊人,小贼一听,高兴得脚底抹了油。

  人民警察,就这身制服,往那儿一戳,本就心虚的小贼,估计已吓得发寒了。谁知这位交警没吓着贼人,却被小贼给吓得趴下了。

  还好这位警察没去想小贼是不是有枪,不然说不定当众尿裤子。这时候强调自己是交警,真是不把自己当警察了。平时对着平民司机人五人六的威风劲儿荡然无存了。您就不知道这种人是怎么挤进人民警察队伍的,也不知道这觉悟是什么人给培养出来的。

  头顶上的金色盾牌,是人民给予,用来保护人民的。广州这位交警拿来保护自己都来不及,丢了自个儿的脸是小事,把人民警察的形象都抹了灰。我相信,就是给他配一支枪,,这时他也照样会逃——如果他有手榴弹我怎么办?

  无论你是什么警种,你总是一位警察;无论你会不会擒拿格斗,你总是人民的靠山。人民信任你,因为你是警察,因为你头上顶着威严的警徽。即便你是一名路人,面对一位柔弱的遇贼女子,你也许会心头涌上一股正义的血液。可是,你用冷漠和自私,刺伤了一颗无奈求助的心灵,玷污了一身威严的警服。如果你是一位路人,谁也不会用道德的标准来绑架你的灵魂。可是,你连芸芸众生中的一位路人都不如。因为,一个有血有肉的路人,不屑与你同路。

  事情发生后,我们得知,广州市公安局已经成立由监察、督察等部门组成的专责调查小组。我们希望调查出来的结果,不会像某些部门问责时交出的统一答案一样,告诉我们:此人是临时工。我相信,有很多协警或辅警,同样不屑与这样的人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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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给他一支枪
见贼照样逃
■刘雪松 2009-6-7 48257178002CE175482575CD004BD230[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