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25人遇难、76人受伤的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故,截至6日,已有3人伤愈出院,20人伤势较重,其中4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已确认10名遇难者身份。
记者昨日下午从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出事公交车上被证实有3把安全锤,油箱柴油并未泄漏,事故排除了机械故障。关于起火原因,成都市交委主任表示,不能定为“自燃”,事故结论还需要调查组调查论证,不排除人为因素。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已派出相关领导及专家到成都开展事故原因调查。
疑问一:出事公交上是否有安全锤?
事故发生时,乘客因无法打开门窗及时逃生是造成人员伤亡众多的直接原因,当时车上是否配备安全锤成为质疑焦点。
昨日,成都市交委主任胡庆汉解释到,该车在今年端午节安全专项检查时,备有3只安全锤,公司技术人员报告,在事故现场已发现3只。并通过大屏幕向媒体展示了事故车辆上的3只烧焦的安全锤照片。
他进一步解释,出事公交车上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后置发动机仓自动灭火器1套。6月4日该车收班时护场人员对车辆灭火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齐备。
发布会上,有媒体质疑,既然车上有安全锤,为何没能及时发挥作用,仍要用其他器械,甚至头部来撞击窗户?安全锤是否能及时敲开玻璃?
胡庆汉表示,对安全锤究竟能否砸开玻璃会进一步论证。目前他们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对公交上需配备的安全锤的数量、大小等进行重新评估。
据了解,目前公交车窗一般使用两种玻璃,一种是钢化玻璃,一种是夹胶玻璃。钢化玻璃一般用在车两侧和后面,而夹胶玻璃用于车前窗。夹胶玻璃比普通钢化玻璃更难碎,就算是一块速度极快的飞石砸向玻璃,车窗也能完好无损。
疑问二:公交司机是否参与现场救人?
火灾发生后,有目击者表示,公交司机没有打开及时车门,而是自己先从窗户逃生了。
昨日,胡庆汉通报了司机的有关情况:驾驶员罗佩,45岁,金牛区天回镇人,2001年调公交北星公司工作(合同工)。驾龄15年,有8年公交车驾驶经验,安全驾驶5年,曾是北星公司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违章违法行车纪录。
胡庆汉表示,据当天该车上的乘客的反映、媒体相关报道和公安部门确认,该司机参加了抢救乘客。昨天下午,有记者发现罗佩已经离开公安局。
疑问三:出事公交是否存机械故障?
胡庆汉表示,事故发生前出事车辆运行一切正常。据他介绍,这辆出事的公交车川A-49567并没有到报废期。该车于2005年2月投入营运,目前运行才26.8万公里。而据相关标准,使用10年,或行驶路程为50万公里的车辆才达到报废标准。
该车2009年5月25日进行了一级保养,5月30日小修三缸油管、中冷管及撑杆等,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该车油箱可装油180升。6月4日加油137升,到6月5日行驶160多公里,事发后油箱剩油107升,发动机皮带尚存,可以排除机械故障。
对于记者“能否理解为,这次事故有可能并不是由于机械故障引发的自燃现象,不排除有可能人为破坏的情况”的提问,胡庆汉说:“应该说我们从现场情况初步可以得出这个结论。现在要说是自燃、机械故障,不能下这个结论。”
胡庆汉表示公交公司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调查组在调查,会有一个负责任的结论。
事故进展:10名遇难者身份得到确认
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6日下午说,在遇难者遗体被严重烧毁、失去辨认条件的情况下,有关部门通过DNA比对,截至6日14时,已确认10名遇难者身份。极危重伤员人数由5日的4人增加到目前的6人。
陈翔军说,成都市正全力做好伤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关于伤亡赔偿问题,有关部门已进行初步研究,对有关赔偿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了汇集,但具体的赔偿办法需要根据事件调查的定性结论而定。他说:“一定会妥善处理好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全力保障伤亡者的合法权益。”
另据成都市卫生局副局长沈传勇6日介绍,76名伤员中,目前除20名危重伤员外,其余54名伤员病情稳定、2人出院,但其中的极危重伤员人数由5日的4人增加到目前的6人。目前在医院的74名伤员共有70人身份得到明确,只有4人身份未明确,其中2名是极危重伤员、2名是聋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