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6版:时评
3  4  
PDF 版
· 人犯迷糊,机器顶罪
· 戎我说两句
· 公安不是你县长的家丁
· 电缆线何以成了夺命索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年6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电缆线何以成了夺命索
■方小晶
  台州一家金属回收厂的女员工陈某,因为偷拿了一包贵重金属,被4位老板绑在铁柱上殴打。陈某回家后感觉身体不适,抢救无效死亡。

  看得出来,老板打人还是很有“分寸”的,电缆线只往陈某的双腿上招呼。他们的本意也许是想杀鸡给猴看——在台州这些类似的厂里,偷窃现象很严重。好不容易抓住一个现行,不做点文章可惜了。当然他们也知道把人打坏了打残了打死了会惹一身麻烦,所以没用上铁钎老虎凳之类的酷刑,只是细细的电缆线;也只打了一个多小时,手酸了就罢手了。当然老板们没想到,细细的电缆线抽在腿上也会把人打死——这绝对是个意外。

  电缆线抽在腿上,疼不疼?真该让老板们也尝一尝。尝过了,才知道,打一下原来也会那么疼。那么打一个多小时,会对肉体和精神造成怎样的折磨?我想,只有身历其境者,才知道。可惜,试过这滋味的女员工已永远离开了人世,甚至还来不及表达一下自己的疼痛和愤怒。

  偷窃行为,当然是可耻的。人在这世上是有行为准则的,打破了,就得受到惩罚,这没有错。每个人的心中,也许都想做一回审判者,用语言或者行为,去宣判另外的人。但在社会规则里,这种审判该由谁来执行,尺度如何,从来不是由着你说了算的。老板们想用电缆线去宣判偷窃者,那是扮错了角色,以为在企业里,惟我独尊,既是管理者,也是执法者。结果,自己却成了审判席上被别人宣判的人。

  新闻中提到,老板们为了防范偷窃现象,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这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中,有没有标明偷窃了就得挨打这一条?我想肯定没有。如果有,员工们早跑光了,谁愿意替这样的老板卖命啊。只是老板们认为,法律也好,严格的管理制度也好,都抵不上电缆线有效——公共的规则只是做给人看看的,那些见不得光的,只能在一个小圈子里流行的,才是真正的规则。

  这个观念看来得扭一扭了。假如实在扭不过来,那么只好请出法律这样的强制性力量,来给老板们上一课了。

  ■方小晶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电缆线何以成了夺命索 ■方小晶 2009-6-15 48257178002CE175482575D500453B33[B1-方小晶];钱江晚报a00162009-06-15000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