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5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在6月底之前,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举报线索较多的单位,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检查,于2009年7月初到10月底进行;整改落实将于2009年11月底结束。
何为小金库
此次治理工作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具体来讲,“小金库”主要有七种表现形式: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先查党政机关
中央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部署,2009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中央成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
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
鼓励自查自纠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在政策规定上有三个突出的特点,即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整个行动于2009年11月底结束。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对中央部署后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