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家把样机当作新机卖,近日浙江路桥的钱先生碰到这样的懊恼事情,向当地消保委投诉。
今年5月,路桥某电器店开展家电下乡宣传促销活动,钱先生正巧要购置家用电器等,看到这家店是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点,可以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便付款买下了自己看中的彩电。
不料该彩电安装不到一星期,就出现了屏幕图像明暗不一的竖条,商家检测后承认确实存在质量瑕疵。事后电器店挺有把握地向钱先生承诺调换,因为无备货拖了一周,却仍无现货可调换。双方交涉后谈妥补部分差价后,转为安装一款三星的液晶彩电。经销店原以为,能够搞定该品牌彩电的供应,没想到数次催货都无货,营销人员情急之下,就拿陈列的样机去顶替,结果被钱先生发现。
家电下乡是国家为拉动内需采取的一项政策,作为为数不多的定点销售商,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应给消费者做好服务。 “以旧充新”的行为,让钱先生感到很气愤。
台州市城西消保委受理该投诉。经销商对未实现承诺表示歉意,决定:原装彩电到货后,免收调换的差价款400元,补偿钱先生误工费500元,帮钱先生尽快装好彩电,否则全额退还所购货款。之前,样机让钱先生免费使用。钱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本报通讯员 章以省 徐宏伟
本报记者 陈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