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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8版:中国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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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犯赵鹏运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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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亿霖传销案终审
主犯赵鹏运获刑15年
  昨天上午,亿霖木业传销案在北京市高院终审落槌。法庭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对张建军等4人因在二审期间举报有功,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主犯赵鹏运构成非法经营罪终获刑15年。

  法官宣读判决书称,赵鹏运等28人领导、组织、发展传销队伍,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四川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净销售林地面积40万余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二三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用于购买高档汽车、房产、名表饰品等大肆挥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赵鹏运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故维持有期徒刑15年的原判。

  宣判结束后,法官与受害者购林人代表进行了谈话。有关部门提出,终审宣判后将立即启动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先是对购林人和林地情况进行清查登记,再对涉案资产追缴清理,然后对涉案财产依法进行处置。

  记者还了解到,北京市还将设立善后工作信访联合接待组,地点设在丰台区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专门对购林人进行信访接待。             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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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B0008 主犯赵鹏运获刑15年 2009-6-18 48257178002CE175482575D700574616[B1-李玲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