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回2000元预付款,陈先生一点也没有高兴,相反觉得憋气。
4月初,家住温州的陈先生在一家汽车4S店看中一辆16万元的汽车,觉得车各方面性能都不错,他当即表示要购买。但销售人员告诉他,当时没有现车,需要等,可以先付2000元。想想反正要买,陈先生就同意了交钱,钱付掉后,销售人员就让他签一份协议,里面约定了车型、价格,并注明5月底取车。“我以为这就是购车合同,后来发生了事情后,才知道这份协议有问题,只是预付款凭据。”
“我等啊等,一直未接到车行的任何电话。”陈先生说,6月2日,已经过了车行交车时间后,按捺不住的他来到车行要求退货,这时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车已经到了。”“既然车都到货了,他们为什么不及时通知我?”陈先生生气地认为,车行明显存在违约,当下决定不买车了,要求车行退还当初他交的2000元预付款。车行则表态:“退车可以,但是钱只能退还一半,给你1000元。”
陈先生越想越气:“明明是车行违约,怎么要我承担责任。我一定要讨回自己的2000元。”
无独有偶,另一位王女士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她在4月份的车展现场订购了一辆轿车,车行也未在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并且未明确告诉她具体的提货时间。等到王女士要求退货时,车行也告知她只能拿回一半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