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异国他乡,对当地的文化、风俗乃至法律不了解,免不了会遇上一些麻烦、尴尬。遇到这种时候,除了虚心学习以外,必要的时候,也要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哦!
A>> 亲历美国“家庭暴力”
天地良心,咱对天发誓,在下好歹也是个博士,总归是知书达理,我可没有打过老婆。怎么会才跟老婆拌了几句嘴,老婆尖叫几声,就把这美国警察给招惹上门了呢?
我至今也记不起拌嘴是为了啥由头,总之那天是与老婆吵了几句嘴。老婆觉得受了委屈,又哭又喊,声高八度。我正准备告饶,息事宁人收场,猛听见一阵急促的门铃,接着门被捶得山响。
顿时,我俩都哑了。我一阵纳闷:这是谁呀?这么粗野!我们才从外州搬家到美国盐湖城的犹他大学,暂住在校园的公寓房,还没什么熟人啊。我刚把门打开,四个身着黑色制服的彪形大汉一涌而入,对着我成扇形围将上来。
“妈呀!这青天白日,不是入门打劫吧?”这念头一闪而过。等看清他们的制服后,我强作镇静:“你们是学校的保安吗?”
“不。”一个黑大汉粗声回答:“我们是警察。”
“有何公干吗?”潜意识让我感到今儿八成是遇到了麻烦。
几个警察并不理会我的询问。“夫人,请到这边房间来一下。”那位黑人警察对我妻子做了个有请的手势。
我知道妻子那点蹩脚英语恐怕还应付不了这种场面,正准备随着过去,黑人警察却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把我拦住。“你坐下。”他用不容置疑的语调对我命令道。
“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在我家反客为主,我不禁来气,“我犯了什么法吗?”
警察稍微缓了缓口气:“请出示你的证件。”
我只好拿出驾驶执照和学校刚发的校卡。一名警察认真地抄下了我的姓名、地址和证件号码,说:“我们刚才接到举报,你妻子在家里哭喊。我们必须调查清楚,是否发生了家庭暴力。”
乖乖,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美国人也太爱多管闲事了,咱家吵架才不过五分钟,警车就开到家门口了。后来我才知道,举报人也用不着到电话亭或找手机打报警电话,校园内就散布着许多“报警柱”——确实是柱子,任何人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帮助,按下柱上的按钮,就可直接与值班房的校警通话。
显而易见,有好事者或热心人,听见我家有异样声音就报了警。
看这阵势,警察先生还真把我当成了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了。不能这样被动挨审。我截住话头,“难道你跟你妻子在家里就永远和和气气,从不发生争吵?”
“夫妻吵架当然是常有的事。”一位矮个白人警察严肃地说,“但不应该发生尖叫哭喊声。”
话说到这份上,看来唯有妻子能证明我的清白了。这点我倒不担心,绝对相信她会如实回答的。
等妻子与那位问话的警察从房间走出来,这“隔离审查”才算结束。结果虽然是有惊无险,也算是亲身体验了一次地道的美国文化。
咱们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天上下雨地下流,夫妻打架不记仇”,视之为家庭琐事,外人顶多是劝架了事。记得中国法律对“家暴”的处理原则是“不告不诉”,即,除非特别严重,否则如果受害人不控告,施暴者就不会被起诉。
美国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显得简单粗鲁, 然而高效,那就是“先逮起来再说”——只要有目击者报警指控,警察立即把施暴者逮捕。哪怕受害人主动撤诉、求情,也为时已晚。前些年,一个中国移民因为自己的孩子撒谎,一时怒起打了孩子一记耳光,路人报警,当场被警察逮捕。后来这位家长在法庭认罪认罚,才算了事。
钟宁君
B>> 一不小心当上被告
下面这个故事是一位旅美30年的朋友讲给我听的。他一直是个“良民”,可两个月前一不小心当上了被告,受了一肚子气,委实无辜加委屈。
事情发生在初春一个寒冷的夜晚,一名警察敲门,说要查看朋友的车子。朋友打开车库门,警察倒很和气,没有难为他。
两周以后,朋友收到一张当地法院的传票,让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规定的法庭澄清一项“肇事逃跑(Hit and Run)”的指控。朋友的头“嗡”了一下,这才知道警察当初来看车的原因。
朋友左思右想,觉得不大对劲。“我根本没有撞任何人,怎么会有人告我肇事逃跑呢?一定是诬告,或者弄错了。这可不是一般的违章,这是刑事罪,至少6个点,还可能坐牢。怎么会有人这样陷害我呢?”朋友仔细看了一下自己的车子,没有任何明显的被撞迹象。但对方声称有目击者可以作证。
朋友按时去了法庭,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摸清楚程序,被人支得团团转。好容易见到了法官,他问:“你认罪吗?如果认罪,交250美元。”
朋友斩钉截铁地回答:“不,我什么错事也没做,我认什么罪?”
“那你要审判了?你有律师吗?”
“我没有。”
“你去请律师吧。一周后审判,这期间你不能离开本州。”
就这样,朋友花了半天的时间,最后被打发回家,什么都没有解决。“我心痛我的时间,请一次假多不容易啊。真要是这么折腾下去,还要来多少次呀?我虽然出了法庭,心情还是一样的沉重:美国的法律不是为辛苦忙碌的人设计的,本来一件很小的事也会折腾得你筋疲力尽。”
回家后朋友无法安宁,到底请不请律师?他拿不定主意。后来征询了一位懂法律的朋友,他建议还是要请个律师,因为朋友现在对案情一无所知,最好有个律师先了解一下案情,以做好应对的措施。
朋友听从了劝告,给律师打了电话。一谈吓一跳,律师开口就要2500美元,然后每次出庭和其它事情还要按工作的时间来收费,每小时250美元。天哪,这简直是抢劫!朋友又打了几个电话,最后找到一个最便宜的,先收250美元出一次庭后再说。
第二次来到法庭,律师帮朋友跑所有的关卡,终于打听清楚是一位女性告朋友,说他在一个停车场碰了她的车,朋友没有下车就开走了。她记下了朋友的车牌号并找到一个目击证人,然后报警了。而朋友自己根本没发现。
朋友很想就这样交罚款了结此案,但律师说已经不行了。因为现在法庭有了记录,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必须有个说法。他答应去问问告发的那个人,看她到底想要什么,然后最好庭外和解,可能要破费。律师还对朋友说,不管你是否有罪,最好不要再去打这个官司,太费时费钱,不值得。
“我本想争一口气,憋足了劲要证明自己无辜,没想到到头来钱多花了,时间赔进去了,还是一个有罪之人。在美国的法律面前我是甘拜下风,我实在是耗不起。”朋友无奈地说。
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平时开车要多加小心,尤其在停车场倒车。如果怀疑碰了别的车,最安全的办法是下车看看再走,以防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沈三白
C>> 在办公室
讲中文惹麻烦
一天快下班的时候,别人告诉我跟我的同事兼同胞S,我们被一美国MM在上司那里告了一状,因为S跟我在办公室讲中文让她觉得不愉快!其实我跟S讲中文的时候,离那个美国MM很远,并没有故意当着她的面说她听不懂的语言。她大概以为我跟S在讲她的坏话。其实我们谈论的是以后怎么退休的问题。
下班后,我和S就跟我们的上司谈了谈当时的实际情况。上司听后要求我们在办公室内停止用中文交谈,出了办公室的门就可以用任何语言,比如在走廊上啦,休息室啦等。我们只好答应。
真是郁闷啊,我自己的语言还不能随便讲!晚上跟老公说起我的事,并问老公他们单位是否也不准在办公室讲中文。老公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我们机构的工作性质跟老公单位是差不多的,他们单位没有禁止的事,我们也应该差不多。这样一听我心里有了底。
第二天一早到了办公室,我找到S决定一起去找老板告状。部门里一个美国GG甚至握着我的手说支持我!一个同事也说,这简直就是不让中国人吃米饭一样,太过分了!
我们告到老板那里以后,老板把部门上司找到办公室嘀咕了一阵,大概在谈论这个事件。等上司回到办公室,我问他老板什么态度,他的回答是:“老板并不认为我们在办公室讲中文有妨碍到同事的麻烦,是她自己的问题,不是你们的问题。”
真的很感谢我们的老板,这么理解和尊重我们!我们的坚持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以后理直气壮地爱讲什么都行!当然,公事公办的时候讲英文啦! 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