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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5版:中国新闻·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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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子女承认“机要费案”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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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陈水扁今起连续三天出庭受审
扁子女承认“机要费案”作伪证
  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审理陈水扁家庭涉及机要费等案,从23到25日连续三天提审陈水扁。22日,因涉嫌伪证罪,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女婿赵建铭被台北地检署传讯,在讯问中他们三人都承认在“机要费”案中作伪证。

  陈幸妤被“勒”脖子

  上午9点多,陈幸妤在几位随扈护卫队簇拥下进入台北地检署,为了不让媒体拍摄,陈幸妤在随扈的围绕之下,与媒体发生推挤冲突,随扈为了保护陈幸妤,干脆把陈幸妤的脖子紧紧勒住,让她一度无法呼吸。最后一行人好不容易挤进电梯,结束这场冲突。

  一个多小时后,陈幸妤结束讯问步出北检,混乱的场面再度上演。护卫队直接拿帽子遮住陈幸妤的脸,让她更显狼狈,就在随扈和媒体一路推挤下,坐上一辆白色轿车离去。她的先生赵建铭则是在上午10时20分左右抵达台北地检署,但并未引发冲突。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机要费”案经费流向,怀疑陈水扁女儿陈幸妤部分知情,因为包括陈幸妤儿子的满月饭、机票、签证费等私人花费都以“机要费”核销,但陈幸妤当初作证时却推说“不清楚”或“不知道”,6月3日特侦组正式将陈幸妤等人列伪证罪被告,并移送北检侦办。据报道,陈幸妤夫妇在询问中都承认作伪证。

  下午,陈致中也来到台北地检署接受传讯,在传讯过程中,陈致中也承认自己犯有伪证罪。

  认罪后可能获缓起诉

  依照台“刑诉法”有关缓起诉的相关规定,排除最轻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且要有被告承认犯罪的前提,陈幸妤、赵建铭被控伪证罪的本刑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符合缓起诉要件,他们认罪之后,法律上获缓起诉的机会大增。

  台北地检署在分案后,对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三人施以境管处分。陈致中因涉洗钱案、赵建铭因涉台开内线交易案,遭司法限制出境的强制处分。陈幸妤“单纯”被以伪证罪被告侦办,一旦检方认定“案情明朗”,就有机会解除陈幸妤境管,则陈幸妤可以“重获自由之身”。

  陈幸妤、赵建铭出庭认罪后,可能造成台北地检署并无再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理由。陈幸妤认了伪证罪后,是否会如她预期赴美深造,间接造成扁家洗钱案的侦查缺口,值得进一步观察。

  陈水扁今起与岳母对质

  23日,陈水扁与台湾竹科管理局前局长李界木就龙潭购地弊案对质;24日,陈水扁与其办公室前副主任林德训、秘书陈心怡对质;25日,法官安排陈水扁与其岳母吴王霞、前“资政”吴澧培等人对质,以便厘案情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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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两岸 C0005 扁子女承认“机要费案”作伪证 2009-6-23 48257178002CE175482575DD004D004A[A1-尹维纳≈B1-尹维纳];钱江晚报c00052009-06-23000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