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家的‘金毛’挺温顺的,可以办证吗?”“遛狗的时间限制最好不要是白天,人来人往,出来遛狗总不太方便。”“狗主人提高自身素质很关键,如果你遛狗时,牵狗绳,及时清除便便,那么大家也会对养犬宽容很多。”“被城管抓来的狗能不能送给鳏寡老人等有特殊需要的市民?”……
本报前天A4版刊登了《养犬限制,可以松一松了》一文后,许多读者都给我们打来电话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记者也走进了一些居民小区采访了一些狗主人,听听他们还有哪些想法。
不少大型犬,其实很温柔
傍晚时分,家住杭州清吟巷的陈女士正牵着爱犬“贝贝”在路边散步。一听说有专家建议导盲犬之类温顺的大型犬也能够办证,陈女士非常开心。她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我们家‘金毛’是黑户。不是我们不办,不让办也没办法,只能偷偷养了。”她摸摸狗狗的头说:“我家的‘金毛’很乖的,上街从不乱叫,而且还有绳子拴着,附近的许多小朋友都爱来摸摸它的毛和它玩。”她听说人大呼吁养犬人性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赶快给个明确说法。
和陈女士观点一致的市民还有不少,家住皮市巷的窦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市区里居民养的大型犬基本也就“金毛”、“苏牧”、“雪橇”犬等几种,它们的体型都差不多,性格也挺温顺。如果可以办证,对养狗的市民是件好事。
“藏獒”之类的猛犬还是要严管
6月14日晚,杭州转塘桐坞村的出租房附近,安徽人老胡右半脸被一只成年藏獒咬伤。之后,这条肇事藏獒被杭州市城管执法局宣判并执行了“死刑”——注射麻药后打死。按照规定,伤人犬只被捕杀后,狗主人还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但即便这样,也抹不去老胡心底的噩梦。
据说,这是一只4岁多的藏獒,直起身来,有一人高。为了抓捕它,城管执法队员和它斗智斗勇了很久。
在记者的采访中,有多位市民提到了这起藏獒伤人事件,很多人认为:对藏獒之类的“猛犬”,大家一直认为要严管严打,毕竟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
遛狗的时间限制不应取消
记者来到了解放桥下的东河公园,广场上已经有五六只“西施”、“博美”等小型犬在互相嬉戏。虽然狗的种类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它们的脖子上都没有拴遛狗绳。
张女士是其中一只“博美”犬的主人,记者问她“为什么不给狗狗拴绳子”时,她坦然地说:“这都是小狗,不会咬人的。我都这样遛了三年了,从来没有出过事。”她也承认不给狗狗拴绳子,一来是有侥幸心理,认为小狗不会咬人,二来别人都不拴,自己也没有必要拴。
不过她也说,遛狗的时间限制还是不要取消的好。“白天狗狗在马路上跟人抢道总不太好。其实,我们也就是傍晚出来遛遛,这时候最热闹。”
记者沿着河边小路继续往公园里走去。不多久,看见一只打扮洋气的棕色“贵宾”正在一棵小树边“方便”。很快,跟在后面的主人胡先生就拿着一叠餐巾纸赶了过来,将便便包起来扔进了垃圾桶里。他对记者说:“现在社会上关于养狗的争论很多,有人反对也有人支持。我看主要原因就是出在小狗的粪便问题上。我这样做也是想从我做起,希望反对养狗的声音小一点,这样对广大的养狗人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不妨把抓来的狗送给有需要的人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遇到了住在金钱巷社区的许岩小姐。对于城管部门的犬只无害化处理,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上次看见城管的狗笼子里关着两只‘西施’和‘博美’,品种不错。既然现在有些鳏寡老人或者有特殊需要的人喜欢养狗,那干脆就将抓来的一些狗送给他们。这样既解决了抓来小狗无处去的问题,同时做事情也更有人性化。”许小姐建议有关部门考虑考虑。
本报通讯员 张翼
本报记者 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