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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杭州新闻·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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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酒肉兄弟
偷了55只“本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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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4个酒肉兄弟
偷了55只“本火腿”

  本报讯 淳安农村有腌火腿的习惯,腌制完将火腿挂在房前屋后通风。农家制作火腿的肉多出自自养的草猪,这样的“本火腿”拿到市面上出售的价格自然不菲。有4个“酒肉兄弟”就瞄上了这些火腿,干起了不法勾当。

  4个人平时游手好闲,没有什么工作。3月的一天,4人聚在一起,为没钱花而发愁。其中一个兄弟说,不如去偷钱吧。老大马上呵斥,称入室盗窃风险太大,不可行。刚才发言的那位兄弟马上灵机一动,说偷火腿吧,只要没人在家,那些挂着的火腿随手一挑很容易得手,即使路人看见了,也可以说是买来的,没有人会怀疑,再说这种火腿拿去市镇上的饭馆卖,销路一定不错。老大觉得这个点子不错,立即展开行动。

  老大特地租来一辆小车,作为交通工具,另外兄弟三个被派到各个他们熟悉的村子去踩点。分析地形后,4人开始作案。3月19、20、21日三天,4人驾车连续在淳安两乡四村六户人家共偷得28只火腿,价值9660元,销赃卖了4000元。

  三次密集的作业之后,4人初尝到了甜头,马上计划进行下一步的行动。老大说转移到相对偏远的地方偷。3月30日,4人在淳安与建德边界的一个村里偷了4只上好的火腿,价值1440元;4月7日,4人又远赴安徽歙县某村偷了23只火腿,价值8700余元,销赃3000余元。

  正当4人准备展开第三次行动的时候,被警方抓到了。4人对前后盗窃共55只火腿(价值约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这4个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本报通讯员 程晖

  本报记者 娄炜栋 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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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杭州新闻·热线 A0005 4个酒肉兄弟
偷了55只“本火腿”
2009-6-30 48257178002CE175482575E400387B00[A1-娄炜栋≈B1-葛晓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