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为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国务院国资委3日出台三份文件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以杜绝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问题。
为防止国有股东低价出售、违规出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意见要求国有股东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超过规定比例股份的,应当将包括出售股份数量、价格下限、出售时限等情况的出售股份方案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此外,意见还表示,支持上市公司分配股利,要求国有股东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包括现金分红在内的多种分配方式回报投资者。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如向上市公司注入、购买或置换资产并涉及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等情形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