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已允许一般类企业、自然人、从事财产性权利质押业务的典当公司、担保公司作为出质人;允许境内公司股权投资于内外资公司,增强了灵活性。据最新统计,截至昨天,全省共办理股权出质735件,出质股权194亿元(股),融资金额386亿元;办理股权出资31户,融资金额93亿元,两项总计479亿元。
“企业既可拿省内登记注册的公司的股权出资,也可拿省外登记注册的公司的股权出资。”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而在原先规定里,只能以省内登记注册的优先公司的股权出资。此外,新规定还允许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境内其他组织以其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向在本省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促进资本自由流转。
股权出质质权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又带动了更多行业的企业采用股权出质方式进行融资,质押股权类别也由银行、期货、保险、证券等金融股向其他类优质企业发展。
吕律 陈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