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交通肇事一案经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全面地审查后认为,胡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速行驶,导致被害人谭卓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报通讯员 刘伟明
本报记者 娄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