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6日在上海正式启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完成了第一笔由内地企业出口香港、贸易货款经中银香港汇入内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汇入汇款业务,以及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汇出汇款业务,结算资金已顺利到位。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等3家在沪企业与香港、印尼的贸易伙伴签订了首次采用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贸易合同。上海电气、上海丝绸集团出口总额为1398万元人民币;上海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债管理,只作外债登记,简化了企业的结算手续。首笔人民币结算资金已经通过央行大额支付系统,从香港汇入出口企业在境内结算分行的账户,这是沪港金融紧密合作的里程碑事件。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