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2版:浙江新闻·调查
3  4  
PDF 版
· 天呐,我们被架空了!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年7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凿墙打洞,挖地三尺,车库摇身变“套房”。绍兴不少小区业主惊呼——
天呐,我们被架空了!
史春波 王曦煜
  史春波 王曦煜

  

  近期轰动的上海塌楼事件让绍兴金色东江小区不少住户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影——因为在他们小区里,有人在疯狂挖地下室。住户们担心:这会不会影响房屋结构,有没有安全隐患?到底该由谁来执法?

  据记者调查,金色东江小区的这种现象不是个别例子,在绍兴市区还有不少小区都存在私自挖掘地下室的问题。

  挖地三尺造“地下套房”

  小广告提供挖车库服务

  金色东江小区共有27幢房子,高五层,是个高档小区,但住在这个小区里,业主周先生心里特别不踏实,因为他楼下的住户在地下挖了一个1米多深的地下室。

  昨天,记者来到该小区。大门里,一个“温馨提醒”的大红招牌特别醒目:“专业提供敲墙、钻墙洞、挖车库等服务”——“因为挖车库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一些专业的搬运队干脆就上门做起了广告。”业主潘女士苦笑着对我们解释。

  随后,记者绕小区转了一圈,发现有十来户居民的车库正忙着“改装”,有的已经贴好地砖,有的正在“开膛剖腹”。

  在10幢楼的一个车库前,堆了大堆石子和水泥,半拉着卷帘门,里面正在施工,敲打声不断。

  记者猫着腰走进去,看到车库的里墙已经被凿掉,多出了一个房间,再往里走,又见地面被挖下了1米多深,而在房间一侧还有一个新挖的房间。

  朝车库往里挖,挖出两个房间,再向地下挖1米多,开两个小窗,铺上地砖,俨然成了一个“地下套房”。

  走进一个刚刚完工的“地下套房”,记者估量了一下,高有2米多,长约6米,宽约5米。

  “造这样的房间需要多少时间?”记者问一位施工人员。“花了3个月时间才完成的。”施工人员说,改造这个地下室时,他们削了房屋的大梁,打通了用于防潮避震的架空层,再向地下挖1米多,这样就多出了30多平方米的使用面积。“再往下挖四五十厘米,可能就能看到房子的地基了。”

  多个小区“挖地成风”

  业主惶惶不可终日

  业主周先生发现这样的挖地行为是在去年年底,当时刚刚交房,就有人关着门偷偷挖,很隐秘。有一天,在业主QQ群里,一位业主发了一张照片,周先生看了吓一跳,居然挖了这么深的地下室。但由于一直没有人管,现在有几十户已纷纷效仿。

  一楼的住户要挖,楼上的住户有意见。“因为这样,邻里关系闹得很僵,有好几次还大打出手了。”周先生说,但闹归闹,他们还是照挖不误。

  据记者调查,在绍兴市区,除了金色东江,还有家宜花园、金寨公寓、府山银苑、涂山花园、森海豪庭等多个小区,均有这样不同程度的“挖地风”。

  南江枫林小区也是其中之一。该小区住的主要是拆迁安置户。住宅楼底层是车棚和车库,挖地行为主要集中在小区的东区。

  在45幢楼的一个车棚,记者看到,水泥地已经被挖深约50厘米,施工人员正忙着往墙上贴瓷砖。而该车棚和相邻的车库之间的墙面,已经被打通,安装了一扇门。

  这个小区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挖地”的。一开始,有一住户将自家车棚地面挖深,然后又在外围装上防盗窗,结果就出现连锁反应,其他住户开始模仿。有的干脆将车棚、车库打通,形成一个小套房,同时还在墙外加开一扇门,方便进出。

  该小区一位姓徐的业主说,这些住户之所以挖地三尺,主要是想把车库改造成房间,有的出租给别人赚租金,有的则用于改善自家住房条件。

  “把好端端的车库挖地三尺,变成房间,将房子的整体结构都破坏掉了,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我们能安心吗?”不少业主有这样的担心。

  投诉大半年无人管 各部门表示职权难界定

  采访中,不少物业表示,部分业主私挖地下室,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也曾劝阻,但没有用,他们也无法强行阻止。

  物管解决不了。业主们就向绍兴建设、城管等多个部门多次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说起这些,业主周先生显得很郁闷:“从去年底就开始到处投诉反映,但每次都像是踢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大半年了,有关部门都没来查处。”

  这样的行为该由谁管?昨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绍兴市建设部门,这位负责人显得很谨慎。他表示,私挖地下室肯定是违法的,但不是由他们执法,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我们只管室内的,地下的不属于室内范围,不归我们管。”他这样认为。

  这位负责人还有一个依据:去年杭州西湖区曾查处了一起类似的挖地事件,执法部门是杭州西湖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此,他认为,根据杭州的经验,这类事件应该由绍兴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

  昨天下午,陪着业主周先生等人,记者又来到绍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执法人员明确表示没有执法权。他出示了一份绍兴市政府2006年1月下发的《绍兴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纪要。纪要称:房屋业主擅自挖掘地下层利用地下空间的行为当属建设部门查处。

  “在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前,我们都是一直沿用这份纪要的相关精神执行的,所以此类执法权并不属我们。”该执法人员称。

  听了这样的回答,周先生又质疑挖地下室是否需要相关审批。该执法人员又拿出一份绍兴市规划局发的函:关于小区住户擅自在住房底层车库挖地下层面影响房屋结构问题,经咨询省建设厅后,认为若该行为不涉及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不增加建设规模的,根据相关法律,无需审批。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绍兴市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部门。“确实不需要审批的。”该规划局负责人说。无需审批?想挖就挖?业主们与该规划局负责人争吵起来。该负责人最后表示,挖地下室属于内部装修问题,他建议应该去找房管处。

  就这样一圈跑下来,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但到底归谁管呢?还是没有答案。这样的遭遇,周先生和其他业主们遇到已有很多次。你推我,我推你,一推就是大半年了。这些业主们很困惑:这么长时间的奔波中,为什么就没有引起哪个政府部门的重视,正因为没人管,导致如今“挖地风”越来越盛行。

  建筑专家:会影响房屋结构

  受上海塌楼事件影响,不少业主最担心私挖地下室是否会改变房屋结构。浙江山水建筑设计院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赵小权认为,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很难下结论,也没办法衡量。“当然,量变会引起质变,如果大家都去挖了,那影响肯定是大的。”赵小权说。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介入,责令其恢复原状。”周先生表示,他们已经请好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调查 A0012 天呐,我们被架空了! 史春波 王曦煜 2009-7-7 48257178002CE175482575EB00518E7C[B1-陈学东];钱江晚报a00122009-07-0700016;钱江晚报a00122009-07-0700017;钱江晚报a00122009-07-0700018;钱江晚报a00122009-07-07000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