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并部署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医改实施方案,这些项目将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如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等。
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成员王军指出,根据医改实施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