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原声
郑州经济适用房用地摇身一变,造起了别墅和豪华住宅。面对前去采访的记者,国土局副局长逯军说出了那句声噪一时的“名言”:“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昨天这事有了一个结果。郑州市政府的处罚决定如下:取消建设计划,开发商停工,限期改正,并处相当于建设工程总价5%-10%的罚款。
就这么没了?看到新闻的人肯定会揉着眼睛再读一遍,但这就是处罚的全部,确实没了。也就是说,“一时口误”的逯副局长可以照样安安稳稳地呆在他的宝座上,而后来新闻中披露的与开发商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国土局某领导及其他官员,也与此事毫无瓜葛。仿佛这事儿,就是开发商一家的错,那别墅就是一夜之间在地里长出来的,那么多部门的眼皮子,还没来得及耷拉一下呢,何错之有?
可是我们知道,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别墅也不能。要开发个小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走那么多的审批程序,要迎接一大堆的检查验收。可这别墅偏偏就造起来了,还是在那么多的投诉和举报声中。你敢说,这里面你一点责任没有?
刚刚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时规定》中可是明明白白写着了,“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要问责。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给困难群众安置的,在税收和土地出让中都享受优惠政策,现在却成了富人居住的别墅,这不是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开发商拿着国家的优惠政策为自己谋利,当地村民无数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杳杳如黄鹤。这还不算失职吗?
新的“问责制”,几乎每一条都提到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问责。这表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民意,更加注重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了。那么,像这样的事件,让有关部门公信力扫地,民愤激昂;逯副局长的那句经典“名言”,更是让全国人民一片哗然,影响够恶劣了吧?而郑州市的处罚决定却毫无“问责”之意,看来有些人,真没把老百姓的呼声当回事。
也许,郑州市的“问责决定机关”是要再“调查调查”、“研究研究”后,才能做出问责决定。但这事实还不够清楚吗?一幢幢豪华别墅立在地上,那是铁证如山,不容置驳。问责制的第十五条写得很清楚了——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那么,还等什么呢?
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倘若所谓的“问责决定机关”不愿或不敢问责官员,谁来问责这样的“问责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