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B组团近日开始了第4轮差额选举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然而这过程中,却让人总觉得不够规范。
比如,有些单元只有一位工作人员上门发放选票,这有悖规范(规范要求须两人以上)。
一些发放选票工作人员经常作出诱导性提示(至少10位以上业主有此反映),如用手指着其中一位候选人的名字说“你同意就在这里画个圈……”多数业主对候选人不是很了解,于是他们手中的笔就跟着送票工作人员的导向在选票上画着。
此外,个别发放选票的工作人员,在未随身携带投票箱的情况下,收走了业主刚刚填写完毕或弃权的选票。这一做法欠严谨。
选业主委员会,对整个小区至关重要。不规范的选举,则很难让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产生信任。小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