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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偷签“私了”赔偿协议 辽宁一对夫妇被判敲诈勒索罪

  因抓住的小偷是亲戚,再加上报案可能在弥补经济损失上不划算,辽宁省凤城市一对夫妇竟与小偷签订了赔偿协议。凤城市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与窃贼协议赔偿的邵国栋、胡光霞夫妇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邵国栋和胡光霞夫妇是辽宁省丹东市下辖凤城市的某村村民,一年前,邵家总是隔三差五莫名其妙地被盗。在朋友的建议下,邵国栋夫妇花了3000元钱买来监控设备。2009年3月16日,小偷再一次光顾。夫妇俩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行窃者是妻子胡光霞的堂弟胡天利。夫妻俩最终决定“私了”,让胡天利家赔偿全部被盗的损失,外加安装监控器的花销,共计1.2万元,并签了一份协议。

  就在邵国栋夫妇觉得自己事情办得很圆满的时候,公安机关找到了他们。经司法机关侦查和审理查明,一年来,胡天利先后6次在邵国栋家实施盗窃,窃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7元,邵国栋、胡光霞涉嫌敲诈勒索胡天利父亲人民币8133元。最后,三人被检察机关一并起诉。    据新华社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b0008 和小偷签“私了”赔偿协议 辽宁一对夫妇被判敲诈勒索罪 本部记者-新华社记者-评论国内新闻部-钱江晚报 2009-10-14 nw.D1000FFN_20091014_8-b0008 2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