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何必和狗过不去
■邓辉林
读图说话
最近美国德州胡德堡军事基地发生枪击惨案,正在附近指挥交通的女警欣贝尔穆勒接到求助电话后,3分钟内赶到现场,朝凶手连发4枪,使其负伤被擒。
这位女英雄的横空出世,虽然发生在异国,但也让人深刻体会到了周总理对我国公安队伍的寄语:“国家安危你们担负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
警察的天职就是守护社会治安,很严肃很重要。这就难怪广州不少市民质疑:警方即将开展的整治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是否有浪费公共资源之嫌?按照这次行动计划,狗咬人、狗挡道、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狗粪,狗主人都将被带到派出所问话。
狗会咬人,被咬者还会与狗主人发生争执,当“狗事”引起“人争”时,派出所可以管。尤其当争执较为激烈甚至发生打斗时,还应该管。但狗在街头便溺了,环卫、城管都可以去管,何必劳派出所的大驾?派出所问话,如果批评了之,收效甚微;如果动辄罚款,又会让自己背上揽权捞钱的名声,也是超出本职的不当作为。
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计算,我国警察总数占人口的比例约为万分之十二,而很多国家早在70年代就数倍于此。这就难怪,个别城市一次就招募2000名大学生上街反扒了。广州的派出所如果和狗太过不去,虽然会让“狗患”短期骤降,但治安不一定会随之好转,反而会因警力旁逸,给“人祸”留下可乘之机,面临治安紧张的风险。
狗患非小事,牵涉到部门、社区、市民等多个层级,而一旦狗患发作甚至升级成治安事件,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更是必不可少。但就常态而言,以“公安部门牵头”作后盾,来威慑狗主人是可行的;如果令其管得过多,当起治狗急先锋,就不大靠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