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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03版:浙江新闻·巡城

追逐“仇家”座驾致其翻车

小伙已被起诉,罪名:危害公共安全

  本报讯 驱车追逐“仇家”座驾致其翻车,并伤及他人。昨天,21岁的瓯海潘桥青年林某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今年1月2日下午4点,林某和他的朋友阿建等三人(均另案处理)驾车经过瓯海娄桥路口时,发现一辆别克凯越轿车牌号很眼熟。林某认定这是与自己有过节的叶某的车。

  林某在一路口追上这辆车,他叫车上的阿建等人持刀具,上前去砸轿车玻璃。

  凯越车上的并不是叶某,驾驶员陈某见状赶紧驾车逃跑。

  林某驾车追上凯越轿车,并驾车撞过去,将它撞翻在地。被撞翻的凯越又撞到一辆电瓶车,造成电瓶车司机腿部多处骨折,构成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林某驾车在公共道路上追逐,危害公共安全,并导致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通讯员 瓯检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巡城 b0003 追逐“仇家”座驾致其翻车 2009-11-12 nw.D1000FFN_20091112_6-b0003 2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