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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浙江新闻·巡城

表哥撞死人,百万重金请表弟“顶包”

这个“偷梁换柱”伎俩最终被警方识破

  本报讯 表哥驾车撞死了人,竟找到表弟,以百万重金诱其顶罪,以使自己逍遥法外。这种在电影或电视剧中常见的故事,在诸暨上演了现实版。不过,警方最终识破了这种“偷梁换柱”的伎俩,将真凶绳之以法。

  今年大年初二,诸暨一家弹簧厂的老板李某开车到朋友家拜年。由于急着与朋友见面,他的车速不觉过了80码。

  当晚8点多,车行至诸暨城关西环线,祸事发生了。只听得“咣当”一声,李某感觉车子猛然一抖,他发现一辆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已被自己的车子撞倒在绿化带上,三轮车夫还被甩出好几米。

  李某明知已经闯祸,但是又担心法律的制裁,竟加速逃离了现场。

  第二天,李某得知三轮车夫已被撞死,心想公安机关肯定会查到自己头上。情急之下,他想出了“偷梁换柱”的招数。当天,他找到了表弟王某,并向王某许诺,只要王某向公安部门投案、代其受罚,他会照顾好王某的家人,并给予100万元作为补偿。

  因为李某平时很照顾王某,两人关系非常好,王某一方面碍于情面,另一方面又禁不住金钱的诱惑,便答应去顶罪。

  事发6天后,王某向公安部门投案,谎称自己在前几天借表哥的车开,不小心撞倒一辆人力三轮车。但在王某讲述具体细节时,办案民警却发现王某所述与警方掌握的证据有诸多出入,随即警觉起来,警告王某作伪证、替人顶罪要承担严重后果。王某最终醒悟,随即将李某交通肇事、以及要其顶罪等事实向公安机关作了如实供述。

  随后,警方很快找到李某,眼见事情败露,李某只好认罪。

  日前,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审判,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三年,因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两罪合并执行三年两个月。

  本报通讯员 秦德胜 张传政

  本报驻绍兴记者 史春波


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巡城 a0007 表哥撞死人,百万重金请表弟“顶包” 2009-11-15 nw.D1000FFN_20091115_9-a0007 2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