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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1版:杭州新闻·民生

送的电视机挂架

迟到了不说 还要300元安装费

  本报讯  这几天,秦女士一家准备搬新家。不过,因为一个“迟到了半年”的电视机挂架,心情大受影响。

  今年5月2日,秦女士去汇德隆商场购物,发现夏普液晶电视机正在搞活动,“买电视机送一个电视挂架”。秦女士马上付钱买了台46寸的夏普电视,购物发票上也注明了附赠一个电视挂架。

  付好钱后,商场工作人员提醒秦女士活动期是5月、6月两个月。为了不错过活动期,虽然没搬进新家,秦女士还是赶在6月底打电话给商场。不巧的是商场表示电视挂架已经没有货了,并且告知秦女士“不确定具体什么时候有货,但是一旦有货会马上通知你”。

  一听有货会马上通知,秦女士也就不急了。这一等就等到了搬进新家。“搬进新家,46寸的电视不能挂在墙上,放着很不方便。”秦女士给商场打了电话,询问货到了没有。

  “货是有了,但你要装就得另外付300元。因为活动期已经过了。”

  对方的回答让秦女士有些气愤:“货没到导致错过活动日期是你们自身的原因,怎么现在就不认账了?”

  昨天,记者陪同秦女士找到商场,商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力解决这个问题,让秦女士去找夏普售后服务部。凭着当初购机时的那张单据,夏普的售后服务表示会免费上门给秦女士安装电视挂架。

  

  消费投诉热线12315的工作人员提醒,“元旦”、“春节”,商家都会开展促销活动,有个别商家会利用购物送礼来吸引顾客,消费者在购买相应商品时一定要要求商家在有效单据上注明附赠情况,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 叶玉跃

  本报通讯员 王日成

  (感谢曾先生提供线索)


钱江晚报 杭州新闻·民生 a0011 迟到了不说 还要300元安装费 本报记者-叶玉跃-杭州新闻部-钱江晚报 2009-12-23 nw.D1000FFN_20091223_7-a0011 2 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