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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2版:宁波城事·甬政/帮办

婚事“黄”了 3万元彩礼咋要回

律师支招:可以通过录音、录像隐性取证

  “3万元的彩礼钱都给了,突然就说这婚不结了。”在江东工作的刘先生,前几天陷入了极度的烦恼。

  去年5月份,刘先生在网络上邂逅了一个女孩。两人很快陷入爱河,还准备在去年12月办婚事。谁知,刘先生好不容易把3万元礼金凑齐了,最终婚事还是“黄”了。“遇到这种事,我真的很无奈,但3万元都是借的,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本报通讯员 郭剑春 帮办记者 邹洪珊

  东拼西凑3万元彩礼

  去年5月,刘先生和网友小张一见钟情,并确立了关系。12月初,两人订了婚。小张父亲提出,让男方准备30000元彩礼。家境一般的刘先生,靠东拼西凑才备好了彩礼。谁知,小张父亲收下这30000元后,过了几天又提出新的要求,让刘先生再多给20000多元。

  “能借的都试过了,这回真拿不出了。”刘先生无奈地说,虽然很爱小张,但是实在没有办法可想了。虽然他百般解释,但上周未来“丈人”很直接地告诉他,既然拿不出钱,这婚就不结了。随后,小张向刘先生正式提出了分手,两人的关系就此结束了。

  一桩计划中的婚事就这么“黄”了。由于彩礼钱都是借来的,既然婚不结了,刘先生就想把钱拿回来。“当时交彩礼,只有双方家长在场,现在能要得回来吗?又该怎么要回来?”刘先生感到很棘手。

  律师事务所:退彩礼男方需要取证

  记者就此情况咨询了宁波市合创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刘律师称,像刘先生这种情况,彩礼钱是可以要求退回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刘先生的情况,符合(一)(三)的规定,彩礼钱属于一个口头合同,现在合同解除了,应当退还。”刘律师说,法律规定,在婚约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因婚约取得的财产应当退回。

  不过针对彩礼的取证问题,刘律师说,因为没有收条,出庭需要人证,需要女方承认彩礼的数目。“刘先生可以采取隐性取证的方式,比如摄像、电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在法律上也是承认的。”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政/帮办 n0002 婚事“黄”了 3万元彩礼咋要回 2010-01-04 nw.D1000FFN_20100104_8-n0002 2 2010年01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