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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4版:宁波城事·甬现

超速被拍,司机砸了测速仪

他被判刑3年半

  本报讯 38岁的李某是安徽人,在宁波帮人开货车,驾龄有10来年,平时开车谨慎,只被拍过一次,可就是这一次,出事了。

  不想交200元罚款,他把测速仪给破坏了。昨天,鄞州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0月29日,朋友让他帮忙送孩子上幼儿园。车胎没气,他去补了一下。等车胎补好,时间已晚。李某加速开车。开到鄞州区东钱湖镇71省道茶亭段时,他发现自己超速被拍了。

  “罚款得200元,够一家人用10来天呢。”李某心里很懊恼。

  李某家境贫寒。他一个月工资3000元,老婆和孩子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一家生活就靠他一个人。

  是不是把数据卡破坏了就不用交罚款了?李某决定去破坏测速仪。

  隔了两天,干完活后,平时不喝酒的李某特意喝了一瓶啤酒壮胆。他开着货车来到茶亭路段,怕被拍到,先将监控摄像头的电线剪断——可实际上他已经被拍下了。

  随后,他把一根钢丝一头绑在测速仪下方的钢管上,另一头系在自卸货车的保险钩上。一发动汽车,车子将测速仪拖倒。李某用榔头砸碎玻璃保护罩,把镜头旋下扔进河里。

  事后经鉴定,测速仪内部的镜头、硬盘等损失价值共计9万多元。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没经济来源,我后悔啊。”李某说。

  实际上,李某不知道的是,车子被拍照后,数据已传到了交警队系统里,破坏了测速仪也没用。

  本报通讯员 陈雷 马晓

  本报记者 施亚萍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4 超速被拍,司机砸了测速仪 2010-01-06 nw.D1000FFN_20100106_11-n0004 2 2010年01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