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潜伏超市,他见啥拿啥
本报讯 在超市里“潜伏”,偷衣服偷首饰,由于身患疾病,他还不忘偷药。就当他伸手时,超市的红外线报警器响起来了。杭州富阳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了田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7万元,前天,判决生效。
2009年8月29日凌晨2点,富阳一大型超市内,一个黑影窜进黄金柜台。柜台锁很快被打开,大把大把的黄金首饰被他抓进了裤兜。正当黑影想离开时,超市保安来了。黑影见状,吓得飞奔而逃,躲进了一间美容室,保安随即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将藏在美容室床下的男子抓获。
经查,男子是湖北人,姓田,今年42岁。据田某交代,8月28日下午,他来到超市踩点。当晚9点30分左右,他趁人不备,躲进了修鞋柜台下。晚10点多,超市打烊,柜台下空间狭窄,他又从柜台下钻出来,躲进旁边的洗手间。
第二天凌晨2点多,在洗手间憋了4个多小时后,田某开始上“夜班”。由于他患有前列腺疾病,在药品柜,他将一盒治疗前列腺的药品顺手牵羊。在李宁专卖店,他穿上一件T恤后,还不忘戴上一顶帽子。在黄金柜台内,他将240余件贵重首饰收入囊中。
其实,在他活动身体准备出手时,就已经触发了超市内的红外线报警器。
田某窃得首饰、衣物、现金等总共283545元。案发后,所盗物品已全部发还给被害人。
本报通讯员 富检
本报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