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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甬现

砸了人家的店,还要“压岁钱”

蛮横“煞星”获刑一年半

  本报讯 “我们实在是怕他再来闹事了。”昨天,余姚市河姆渡村罗江村的王云娟告诉记者,自从去年7月份,同村的汪星亮砸了她婆婆开的管道店之后,一家人就再也没有安生过。

  

  砸店没商量

  “煞星”讹上店主

  汪星亮今年22岁,安徽人,来余姚后一直游手好闲,没有正当工作。5年前因为抢劫罪入狱6年,去年6月份刚刑满释放。

  王云娟告诉记者,去年7月28日中午,汪星亮来到了她婆婆陈爱波的管道店,“看上去像是喝了酒。”汪星亮一到店里就砸东西,店铺里摆着展卖的商品都被他砸碎了。

  “当时旁边的几家店铺也被他砸了。”王云娟说,可能是刚刚“放出来,他想要发泄一下”。由于无端打砸店铺,在店主们报警之后,汪星亮被行政拘留十天。可是十天后,汪星亮却再次找上了王云娟一家。

  “他威胁我们说,我们对他这么‘好’,要‘谢谢’我们,还说要去接我们的儿子。”汪星亮说完就扬长而去,王云娟一家慌了神,生怕他会干出出格的事情来。

  

  拿了一次钱还不够

  买来礼物讨要“压岁钱”

  之后,汪星亮开始三天两头地去陈爱波店里,要求对他被拘留的事情有个“交代”。

  “他电话里还跟我说要杀了我们全家。”这让王云娟一家实在是不堪其扰。

  汪星亮这种或明或暗的威胁一直持续了两三个月,声称没有两万元钱解决不了“问题”。为了能够让自己安心营业做生意,陈爱波和家人商量之后,去年11月底,给了汪星亮5000元钱,希望他不再来骚扰他们。

  但尝到甜头的汪星亮并没有就此罢休,今年1月30日,他又带着两包茶叶、一箱桔子、一箱苹果,上门给王云娟家里送“年礼”,并要求陈爱波给他点过年的“压岁钱”。这没完没了的敲诈威胁,让王云娟一家实在忍不下去了,只得报警。

  昨天,汪星亮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本报通讯员 祝文权 

  本报见习记者 龚振岳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6 砸了人家的店,还要“压岁钱” 2010-05-19 nw.D1000FFN_20100519_7-n0006 2 2010年05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