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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0版:人文·文娱

宋祖德刘信达的《致歉声明》

  致歉声明

  我们是(2010)静执字第341号案件被执行人宋祖德、刘信达,今就侵犯已故著名导演谢晋老师名誉权一事,作出如下致歉声明:

  由于我们虚构事实、以假乱真,诋毁了谢晋老师和徐大雯老师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并使徐大雯老师的身心遭受重大打击,我们深感内疚,现真诚地向谢晋老师和徐大雯老师表示最深刻的歉意,恳请取得徐大雯老师的原谅。我们保证以后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再作出类似的侵权行为。

  致歉人:宋祖德 刘信达

  2010.5.24   


钱江晚报 人文·文娱 c0010 宋祖德刘信达的《致歉声明》 2010-05-25 nw.D1000FFN_20100525_4-c0010 2 2010年05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