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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发函施压最高法院

称省高院判决不利社会稳定,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7月17日,陕西省横山县发生群体性械斗,当地称为“7·17事件”。这次事件源自一起矿权纠纷案,该案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判决,数年得不到执行。今年3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此事被曝光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做法被指“以权欺法”。

  目前,此事尚未有最终结果公布。陕西省横山县又发生类似的怪事。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矿权纠纷的官司时候,收到一份来自“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函件。

  在这份函件中,关于“我省的意见和请求”有这样的表述:“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依据的理解不正确”,“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针对此函件,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等数位国内法学专家认为,该函抛弃了政府在市场竞争中应有的公正与中立地位,有利用国家公器为私人利益服务之嫌。

  “将普通民事案件政治化,将经济案件上升为政治事件,并借‘影响陕西省的社会稳定’的帽子向最高人民法院施加巨大的政治压力。”上述法学专家呼吁,应“抵制非法函件干预司法”。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函虽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送,实际上是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起草。     据中国青年报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4 陕西省政府发函施压最高法院 2010-08-03 nw.D1000FFN_20100803_11-a0014 2 2010年08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