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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本地新闻·巡城

一个喷嚏 赔了42万

原来是引发了一次两车相撞交通事故,造成一名驾驶员多处伤残

  本报通讯员 隆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人一生中不知道要打多少个喷嚏,但这个喷嚏,肯定是温州的公交车驾驶员范某打过的“最贵”喷嚏,价值42万。

  因为这个小小喷嚏,引起了一场交通事故。

  喷嚏一打,两车一撞

  事情还要从2007年的最后一天说起。当时,范某驾驶着一辆公交车,途经温州灵昆西路民宅路段。他的对面远远开来一辆小汽车。

  路上两车交会,最普通不过的事情,可就在距离越来越近的时候,公交车突然方向打偏,一头撞上了轿车。车祸的结果是小车司机刘某受伤,双方车辆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赶到的交警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原因却让人意外,原来是公交车驾驶员范某当时突然打了喷嚏,导致方向盘失控,结果引发事故。

  交警认定范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司机刘某不承担责任。

  事故后,刘某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花掉的费用有87000多元。经保险公司定损,刘某所驾驶的轿车,维修费为13865元。

  法院最终判决,总共赔付42万

  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虽然治疗结束,但是这次车祸给刘某留下了不少伤残。经司法鉴定,刘某的身体好几个部位受伤,分别为七级、九级、十级伤残,误工、护理和营养期限分别在八个月到二个月不等。

  刘以此为依据,要求公交公司给予赔偿。两年时间内,双方就这个问题不断谈判,却始终没有结果。

  今年1月,原先的赔偿争议,终于打成了一场官司,双方在法庭上见了。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被告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要向刘某支付各种赔偿和补偿金额339875元,加上公交公司以前支付的80000多元医疗费用,刘某共获得42万多元的赔偿。

  这个喷嚏,打得真贵。


钱江晚报 本地新闻·巡城 a0003 一个喷嚏 赔了42万 2010-08-03 nw.D1000FFN_20100803_8-a0003 2 2010年08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