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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10版:全民阅读周刊

我们不是刁民

扬州·鞠达(17岁,今年9月读高三)

  我的家乡前一阵子在《焦点访谈》上露脸了。原因是在全国都极其热闹的拆迁问题。剧情也很相似,政府部门偷偷卖地,补偿不合理。

  据说,开发商给了3700元一个平米的补偿款,而政府扣留了部分,只给每个拆迁户3500元,而当地房价早已过万了。

  我的一位好友正是这些拆迁户之一,他家自然是义愤填膺地反对拆迁。而他父亲是装潢公司的经理,于是火速从公司拉来了多余的装潢材料,重新装修,地板就铺了三层。朋友说,到拆迁之时,装修算钱,一层地板算一层的钱。而这些突击装修的成本,对于他家来说,几乎连人工都是免费的。不能说不聪明。而我在大骂他刁民的同时,却也有些无奈。

  我们一家都是老实人,自然没有那种聪明头脑。倘若真是拆迁到我们头上,自然拿不到这种可观的额外收入。我家对面的楼上盖了阳光房(搭在阁楼上的违章建筑)几乎完全遮住了我家的太阳。可是父母除了向物业抱怨以外别无他法。甚至法院判了对方败诉,最终都没能拆掉那阳光房。楼下的狗彻夜狂叫,几乎无法入眠,除了向物业反映以外还是别无他法。

  因为我们不是刁民。倘若我们能刁一点,问题或许早就解决了。

  刁民这种东西,或许原本是个贬义词。但是在当今社会,做刁民好像确实极其管用的。我外婆家住的那片,是扬州的老城区,算是半个贫民窟。那里的人,按如今这些个标准,怕是没有不“刁”的。可我平时与他们相处,很是和善,邻居之间的亲密友爱,是我们这些住在新型小区里面的人不能比的。如此地和善,说明他们并不是生而为刁民的。但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之后,他们的“战斗力”绝对是从平时所见的那副样子里面估计不到的。老城区的人观念陈旧,他们认为他们的利益只有靠自己去维护。做钉子户什么的,还不是他们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又没有其他他们信得过的途径可以解决吗?

  可我们这些“顺民”呢?我们相信法律,我们愿意通过法律途径和其他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并且不采取非法的或者不合理的手段。可是我们的利益却常常无法通过这“温顺”的途径得到有效的维护。更不用说争取额外的利益了。

  久而久之,谁还愿意做“顺民’呢?

  

  我怎样写出这篇作文

  ——鞠达说自己

  有同学评价我的文章:只有不得志的中年老男人才会写这种文章。我觉得他们还不懂我在想什么。

  我从小在老城长大,我对那里有感情。老城拆迁好不好,我不知道。“铺上三层地板”是我亲耳听说的,看到那么多人在“拆迁”这个运动下的各种面孔,我心情挺复杂。

  学校里肯定不能这么写,考试的时候只能按照一定的模式来,要有论点论据,要配合文章中心。这一篇不一样,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我一般不给父母看我写的博客和文章。他们老是担心我想太多。我跟他们讨论问题,他们也未必争论得过我,争论的最后他们总是说:“你说话得小心一点。”


钱江晚报 全民阅读周刊 b0010 我们不是刁民 2010-08-22 nw.D1000FFN_20100822_3-b0010 2 2010年08月22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