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造新房 她犯了一年愁
昨天,金华读者王女士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我的邻居从去年开始拆老屋建新房,但是从他们开始造房子起,我们两家的矛盾就没停过。
记者核实:王大姐是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莲花塘村的村民,因为邻居家一幢正在挖地基的新房,她和对方开始了一年多的拉锯战。
王女士比划着两家楼房的距离,“最宽的地方也就6.3米左右,最近的地方只有3.5米。他家房子造起来,我们家就一点采光都没有了。”
王女士拿出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用笔勾出其中一段“村民住宅居住部分建筑间距一般为(南北朝向时),新区不小于1:1.1,老区不小于1:1。”
“就我们跟他家的这距离,哪里达到这个比例了?”
2009年9月,邻居的房子刚开始修建,镇里相关部门就下达了违规停建通知。停了一段时间后,邻居的新房又开始动工了。
王女士心急如焚,她找到了镇政府,希望相关部门出面解决此事。
“我们已经给出了两套方案,并且已经反馈给了当事双方。”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副镇长黄旭朝告诉记者,“方案一、对方可以修建高度不超过6.3米的两层小楼,这样,间距就达到了1:1的比例;方案二、对方如果要盖3层楼房,必须将整个建筑向后挪3米。”
如果坚持违反规定要造3层楼又不往后挪,“区政府会指派行政执法部门给予强制拆除。”黄旭朝表示,“现在已经督促王女士的邻居打申请建房报告,如果私自开建,我们会采取措施。”
本报记者 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