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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3版:浙中

邻居造新房 他被遮阳还赔钱

  近日,金华读者方先生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我家住在金华市赤松镇桥里方村,住对门的邻居在2008年10月初开始建新房,由于是老房子拆了重新建造的,楼层也比较高,影响到了我家的采光和正常生活。

  我们因为这事还大打出手,我赔了18000元的医药费。现在,邻居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造了四层楼。我感觉自己很吃亏,房子又被他造了,钱又赔给他了。

  

  记者核实:方先生和邻居发生冲突时,村支书和镇里的领导都来协调过,邻居答应造到两层半就不造了,方先生同意了。但去年,方先生的邻居又开始动工了,现在房子造到了四层。

  方先生还告诉记者,邻居当初造房子的时候没有经过审批,有关部门当时发放过违章停建通知书。

  方先生的邻居余素芳联系不到。记者找到了桥里方村的党支部书记方建军。方建军表示,当初考虑到余素芳的老房子属于危房,村里为了保障他们一家的安全,同意特事特办,让他们拆了老房子重新造新房。至于余素芳家造房子是否经过审批,方建军不肯透露。

  “如果对方确实存在着未批先建的情况,那肯定是违法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监察大队法规监察科长许世朝说。 本报实习生 陈威 俞跃


钱江晚报 浙中 j0003 邻居造新房 他被遮阳还赔钱 2010-11-11 nw.D1000FFN_20101111_7-j0003 2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