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造新房 他被遮阳还赔钱
近日,金华读者方先生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我家住在金华市赤松镇桥里方村,住对门的邻居在2008年10月初开始建新房,由于是老房子拆了重新建造的,楼层也比较高,影响到了我家的采光和正常生活。
我们因为这事还大打出手,我赔了18000元的医药费。现在,邻居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造了四层楼。我感觉自己很吃亏,房子又被他造了,钱又赔给他了。
记者核实:方先生和邻居发生冲突时,村支书和镇里的领导都来协调过,邻居答应造到两层半就不造了,方先生同意了。但去年,方先生的邻居又开始动工了,现在房子造到了四层。
方先生还告诉记者,邻居当初造房子的时候没有经过审批,有关部门当时发放过违章停建通知书。
方先生的邻居余素芳联系不到。记者找到了桥里方村的党支部书记方建军。方建军表示,当初考虑到余素芳的老房子属于危房,村里为了保障他们一家的安全,同意特事特办,让他们拆了老房子重新造新房。至于余素芳家造房子是否经过审批,方建军不肯透露。
“如果对方确实存在着未批先建的情况,那肯定是违法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监察大队法规监察科长许世朝说。 本报实习生 陈威 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