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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10余名老赖主动来法院还钱

  本报讯 胡某,磐安县九和乡村民,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生效后,他长期在外避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但近日,胡某主动到磐安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3万余元,并且表示今后对于法院的判决将主动履行。 

  原来,近年来,全国法院开通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用浙江网”等向社会各界公布被执行人信息,供相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并应用于政府监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

  前段时间,胡某在参加投标、办理贷款等事项时,相关单位在法院执行征信系统上查询到他有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记录,被取消了投标和贷款资格。无奈,胡某只好主动到磐安法院还钱。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磐安已先后有10余名被执行人因贷款、招投标等活动受到限制而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

  本报通讯员 傅海清

  本报见习记者 黄娜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资讯 j0003 磐安10余名老赖主动来法院还钱 2010-12-16 nw.D1000FFN_20101216_19-j0003 2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