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电子报警门,只能靠“人盯人”
一个比较尴尬的现实是,金华各大超市应对小偷的方法,除了常规的电子报警门外,大多只能靠“人盯人”的战术。
一般情况下,在化妆品和洗发水这些“重灾区”,超市都会安排专柜营业员。而且,对那些一次性拿走很多商品的顾客,会特别留意。
在沃尔玛超市,还安排了穿着便衣的检查人员,看到可疑人员,立即进行盘查。
“抓到偷东西的,我们只能交给警方处理,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很多超市管理人员都这样说。
而实际上,对不是很严重的盗窃行为,大多数超市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要不把东西放回柜台,要不就让偷拿东西的人把账结掉。都是几十块钱的事,把事情搞大了对超市也不太好。”
这个现象,记者在市区的一些派出所也得到了证实。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中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每年,我们派出所都会拘留一些到超市偷东西的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这样规定的:偷盗、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