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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耳朵没了

冲动是魔鬼,为了给朋友讨说法,22岁的小伙子失去了左耳。

  12月25日,小李到朋友韦某的宿舍喝酒过圣诞节,一起庆祝的还有韦某的同事小金。

  第二天中午,小李和韦某等人又凑在一块喝酒了。这时,一个朋友指着韦某的门问:“你的房门怎么破了?”韦某说:“昨天小金喝多了,把门踢破了。”

  大家一听,都说要向小金讨个说法。

  酒足饭饱,一群人去找小金。没说几句,小李就和小金扭打起来了,被厂里人拉开。这时,小韦被经理叫去结算工资,小金回了二楼宿舍。

  小李跟了上去,说:“给我买一条中华烟,这事就算了。”

  小金不答应:“我身上只有一百块钱,况且那天晚上确实喝多了。是不是我踢坏的,我也不记得了。”

  小李又和小金打了起来,小金打不过,顺手从柜子上拿起一把西瓜刀,向小李捅去。这一刀刚好插在小李左耳根处,顿时鲜血直流。

  这时,厂里的员工也都赶上楼来,大家看见小李满脸是血,小金手持钢刀,两人还对峙着,赶紧报了警。

  浦江县公安局浦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一看小李的样子,立即叫了120 。

  小李被送到县人民医院,医生发现小李的左耳朵只有一厘米左右还连着了。医生建议小李赶紧到杭州的大医院做手术,也许可以保住耳朵,不过手术费要3万多。

  小李连忙说:“算了算了,我没钱。你给我包扎下就好了。”

  第二天,小李的耳朵大部分坏死了,医生确诊整个耳朵保不住了。 

  小李失去耳朵构成重伤,小金被刑事拘留。

  本报通讯员 马建利 盛坚坚

  本报特约记者 徐佩玲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j0007 耳朵没了 2010-12-31 nw.D1000FFN_20101231_8-j0007 2 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