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凶手昨日伏法
本报讯 2009年11月26日,嘉兴一网站女雇员方芳(化名)被发现在家中遇害。当年11月28日,经过嘉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43个小时的连续奋战,该案最终告破。杀死该女雇员的重庆籍男子廖天金在海盐通元镇被抓获,杀人起因是为了抢劫。(本报2009年11月27日、29日曾作连续报道)
当时,25岁的廖天金尾随住在同一小区的被害人进入室内,威胁其提供钱财,并最终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将被害人杀死,劫得现金300余元后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捕获。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廖天金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并致对方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廖在实施作案的过程中,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廖天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昨天下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被告人廖天金被执行死刑。 本报通讯员 田舍郎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