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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8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可诉“小三”重婚罪

  其实,像胡芳这样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日益宽容,非法同居现象也越来越多。

  作为跟胡芳有类似经历的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刘婷是一个第三者,正由于她的介入,导致胡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不得不结束长达24年的婚姻生活。刘婷和卢平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重婚罪,明显跟我们的社会道德、婚姻法基本原则相违背。

  胡芳无疑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根据《刑诉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胡芳不仅可以追究卢平、刘婷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向他们提起赔偿请求,要求损害赔偿。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善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j0008 可诉“小三”重婚罪 2011-03-10 nw.D1000FFN_20110310_10-j0008 2 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