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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7版:宁波城事·甬现

  本报讯 “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要缓行。”这是众所周知的基本交通规则。

  红绿灯的黄灯本来是为提醒司机做好停车准备而设的。

  然而,有很多司机却将黄灯作为最后加速通过路口的“发令枪”信号,不但不减速,反而猛然加速,想在红灯到来之前冲过路口。

  昨天早上,记者上班途中经过沧海路与通途路交叉路口就发现,黄灯闪烁时,不少机动车都加速冲过路口。

  一辆转弯的出租车在加速“抢黄灯”时,与在斑马线上行走的路人擦肩而过。

  同时昨天早高峰期间,北仑交警在北仑城区几个流量较大的路口做了个5分钟的小调查,平均就有12辆汽车在绿灯闪烁或黄灯期间加速通过路口。

  “很多司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反正黄灯期间不同方向路口的信号灯还是红灯呢,不会有危险。”北仑交警大队章警官说。

  其实“抢黄灯”比“闯红灯”更加危险。

  因为“抢黄灯”的车辆冲过停止线行至路中间,恰好与横向穿越道路的车辆和行人相遇,相当危险。

  此外,黄灯亮起时强行进入路口,也很容易造成双向车辆在路口内“叉死”,从而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

  今年1月23日下午1点多,一辆空载集卡车沿骆霞线北仑段自东向西行驶至安达路路口左拐弯时与自西向东直行的一辆面包车发生强烈的碰撞,造成面包车内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四人轻微伤,起因就是“抢黄灯”。

  交警提醒,“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要缓行”,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牢记这句话。

  本报通讯员 章红勇 本报记者 尤畅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7 2011-03-29 nw.D1000FFN_20110329_9-n0007 2 2011年03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