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监督,很可贵
据昨天《扬子晚报》报道,常州一派出所在当地热门论坛公布4辆警车情况,请网友“盯紧”。一旦有交通违章、违规、或驾车不文明现象,可随时举报。驾车民警被查实后,不光被罚款,还要吃“处分”。此举引发公众的热议。
发给网友们看的帖子只有七八行字,包括三块内容,一是举报联系方式;二是该所警车情况;第三块内容则是4辆警车的正面照片。看了这个帖子后,可以保证有心的网友能将这4辆警车毫不困难地认出来,从而将它们陷入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求监督的行为得到了大部分网友的赞扬。“不错,很给力”,“这个要支持一下”,也有网友认为这个不过是走形式。对此,常州市公安局的回应是:这绝不是走形式,也不是作秀,而是对警车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有力举措,一旦警车违章,民警除了被罚款,还得受处分。这种“求监督”的形式走得好,一些政府部门也未必有这样的胆色去走。其实人家可以不走这形式的,警车一出,莫与争锋,就算有什么违章行为,你见到了会去举报吗?不是还有交通局自己开着套牌车、报废车上街执法吗?这样的违法行为受到监督了吗?人家想到会有人监督了吗?
看看我们周围,求监督者几稀,求无视者众多。广州海珠区一位老伯,因为看到一位警察开着警车接自己女儿放学,嘀咕了一句“公车私用何其多”,竟遭来该警察的粗口相向。在这样的警察眼里,公车私用是理所应当的,公众见了就应该跟没看见一样,居然还有所议论,实在是不可理喻,孰可忍,孰不可忍,遂以粗口报之。无视监督甚至怒视监督的情形频频发生时,求监督的行为才会显得那么可贵。
能真诚面对公众的监督已是难得,而“求”公众监督更是难上加难。它是一种信任,相信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一种承诺,承诺即使作为警车,也是没有特权的,也是违法必究的。在这样的“形式”下,滥用公权、公车私用等行为当无所遁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