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鱼水
宋鱼水,山东省蓬莱人,1966年2月出生,1989年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
宋鱼水经手的案件,有70%能够以调解方式结案,她认为与判决相比,调解更符合中国国情,更契合中国人“以和为贵”的理念,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取得“双赢”效果。
在审理案件中她对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小额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第二,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本着善良和正义来适用法律;第三,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
宋鱼水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国十大法治人物,首都“巾帼十杰”,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