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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6版:浙中城事·财富

金华楼市新政抬高外地人买房门槛

中介出歪招,欲破“限购令”

记者调查发现,贷款买房的审核流程存在漏洞;律师提醒,作假风险很大

  3月底,金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对已在金华市区新购1套住房的家庭和无法提供金华市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金华市区新购住房。

  细则一出,不少外地想在金华买房的人发愁了。不过,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读者打进本报热线报料,说市区一些房产中介公司暗箱操作,可以为没有资格买房的外地人做手脚。

  支招:“有两个办法,也许可以试试”

  “现在新政出台了,像你这种情况,买不了房的。”在市区江北胜利街的两家中介,工作人员都直接表态:“现在办贷款也很难,你不如再等等吧。”

  虽然同样表示“办不了”,但市区胜利南街一家房产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老邵,听完记者的描述后,热心为记者支起了招。

  方法一:修改社保缴纳证明

  “找一个本地人,拉一张他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电脑里就把他的名字改掉。”老邵说,这个方法操作起来较为简单,“我们这里就可以拉,但是社保可能是联网的,很有可能被发现。”

  

  方法二:开具假的纳税证明

  老邵说,比较靠谱的方法,就是找一家企业开具纳税证明。

  “本地的小企业去找一家,让他们帮忙,拉一年的纳税证明就行了。”不过老邵表示,这种做法有一定难度,如果不是有关系,企业是不愿意帮忙的。

  老邵也说:“我这里是不行的,但我听说江南有一家中介可以帮忙办理。”

  帮忙:“我们想点办法,还是能搞定的。”

  根据老邵的说法,记者随后暗访了市区江南的几家中介公司。

  在一个有多家连锁店的房产中介里,记者找到了老邵所指的那家“江南中介”。 

  工作人员严小姐一开始很警惕,表示中介是不可能帮忙的。当记者表示很想买房,并且想买大户型后,严小姐松口了。

  严小姐说:“如果要办理过户,只要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就好了;如果要贷款买房,就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 

  她对记者说,要过的第一道关是“过户”,需要交给房管所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这个,不是问题,我们可以搞定。”严小姐肯定地说。

  不过,第二道关——房贷有点麻烦。“像你这样外地户口的,银行房贷一定要一年的纳税证明。”严小姐有点为难地说,“不过,我们可以试试,我们跟银行的关系还是挺好的。就是你要再等段时间。我们想点办法,还是能搞定的。”

  过户:证明材料原件由中介把关

  金华市建设局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所综合管理部主任严红表示,购房者提出申请时,房管所将对纳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进行审核。而原件的把关,则由房产中介来把握。

  “中介公司需要在复印件上盖章,申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一般来讲,只要中介出具这样一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所就默认材料合格。

  严红表示,“如果弄虚作假出了问题,中介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贷款:挂靠公司,补足纳税证明就行

  银行房贷这道关是否难过呢?

  记者先以采访的身份,询问了一家国有银行营业部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她表示,“房贷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或是养老保险证明。”而且,她还强调,“我们与购房者实行面签,对原件进行审核,还会从系统里调查相关资料核对。”

  但当记者以“外籍户口,市区纳税不足一年”的购房者身份,询问该银行营业部市场科另一名工作人员时,却发现了钻空子的可能。

  看到记者急着买房,又听说是上百万元的房子,他松了口风,“其实,你可以找房产中介帮你搞定。找个公司挂靠,补足纳税证明就行。我们睁一眼闭一眼的也就过去了。”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财富 j0006 中介出歪招,欲破“限购令” 2011-04-13 nw.D1000FFN_20110413_2-j0006 2 2011年04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