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当庭认罪,判二缓三
本报去年12月17日曾报道,“马路天使”胡建东,去年12月16日凌晨,在清理掉道路积雪时,被迎面而来的大货车撞倒,不幸身亡。
昨天,北仑法院对胡建东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肇事者董某的判决情况:货车驾驶员董某被北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仑法院表示,经他们调查表明,事故发生的当天,55岁的奉化人董某驾驶的浙BG7202重型普通货车严重超载,其中货车上装载的是大米,核载5990公斤,而他实际上运载了8675公斤。
当时,董某驾驶的货车刹不住从上面冲下来,连撞了6辆车,胡建东随同他的养护车被撞出了数米远,并最终被压在了养护车左后轮胎的位置,在救护车赶到前,已经死亡。
司机当庭认罪,自愿赔偿胡建东家属20万元。
北仑法院结合董某没有其他犯罪前科,事故发生后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事后得到了胡建东亲属的谅解等情节,作出了酌情从轻的处罚。
本报通讯员 仑法 本报记者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