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他们也不敢报警
胡腾、李新国、代天奎分别来自永康、贵州和江西,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成了朋友。
由于打工挣钱不多,几人手头一直比较拮据,他们常在一起合计着弄点钱花花。一天,他们在路边看到一些办证的小广告,心生一计:伪造假证件是违法行为,如果向干这事的人“要”点钱花,谅他们也不敢报警。
2010年7月21日下午,几人拨通了一个伪造假证件者张某的电话,以办理假证件为由约他在永康市区飞凤宾馆附近见面。
以为接到一笔不错的买卖,张某如约而至,没想到,当他来到约定的地点时,却被强行拉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车里。
在车上,胡腾等三人威胁张某,如果不拿出钱来,就把他送到公安局。
无奈之下,张某只得拿出2000元了结此事。
见得手如此容易,三人越发猖狂起来。几天后,他们又将办假证的周某约出来,并对其进行了威胁和殴打。
在抢走周某身上的400元钱后,三人又胁迫周某到银行取钱。周某向银行保安求助,三人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近日,永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腾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代天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李新国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人均被并处罚金2000元。
本报通讯员 刘婷婷 卢文伟
见习记者 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