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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赔偿3800元“惊吓费” 但必须出院

  记者获悉,在没有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郸城县地税局和城郊乡丁老家村委会私自达成协议,由郸城县地税局赔偿每个学生3800元所谓的“惊吓费”。尽管孩子们还不能出院,但是协议要求他们必须在拿到钱后马上出院。“不同意也没办法,协议上面已经签好了。”一名家长摇着头无奈地说。

  家长们说,郸城县地税局和村委会之所以这么做是有猫儿腻的,“怕媒体追踪报道,赶快了事”。

  就在记者采访学生家长时,不断有村干部赶来阻止家长接受采访。

  负责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车是郸城县地税局的车,司机没有喝酒,现在司机还在家里。”他说,事故发生时,车上可能只有一个人,司机是在转弯时为了躲避其他车辆才钻进教室的。

  “这辆车本来是右拐的,怎么会直行撞进教室呢?”记者问处理事故的交警。“他路过路口的时候,看见北边来个车,来不及刹车。”交警说。

  交警对于司机摘掉车牌一事不愿多说。家长们对于司机没有饮酒的调查结果表示怀疑。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3 每人赔偿3800元“惊吓费” 但必须出院 2011-05-24 钱江晚报2011-05-2400008 2 2011年05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