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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6版:时评·个论

  王国荣:在这场拍卖中,有一个“浙D0000D”的车牌拍出了100万的天价,按照绍兴车管所原来的规矩,拍卖是一对一的,结果这次出现了2人争抢同一号码这一坏规矩的乱象,于是天价诞生了,可拍了天价的车主最后还是放了车管所鸽子。

  本来,有拍卖规则在,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可是,每当一件事掺和着相关利益,涉及多个部门时,原本定着的规矩就往往会走样,就会反游戏规则出牌。“浙D0000D”车牌拍出百万天价,能说不是在游戏规则被破坏的情况下产生的?

  高路:我也很疑惑。既然一对一拍卖是老规矩,本不该出现两人争一牌的乱象。而且,拍卖现场发生意外“抬杠”时,有关部门总该及时出手制止,怎么还任由两竞拍者“鹬蚌相争”。只是一对一拍卖,本不用拍,只要买就行,笃定底价成交。那本来用不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心劳神,也用不着什么拍卖公司来敲槌了。

  董碧辉:这样说来,“拍”似乎是一种姿态、一种形式,走过场后,“买”才是目的。这个买不是买车牌,而是买一个能拍这些车牌的资格。因为车管所“介绍信”已经一纸定号,它好比一张通行证或者叫优惠券,颇有含金量。也难怪有人诟病其“定向”是为了关系户。所以拍卖信息不公示,要是大家都看到了,都想来拍,那些关系户怎么照顾得到呢?按理说,真的拍卖的话,不可能是一对一,而是一对多,价高者得,这样才公平。对特殊号码实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公益,很多地方都曾这样在做。或者像杭州车管所那样,全部号牌放开,由车主到窗口电脑选号,根本不需要搞什么拍卖。

  一对一的拍卖算哪门子拍卖呢?


钱江晚报 时评·个论 a0016 2011-06-16 钱江晚报2011-06-1600014 2 2011年06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