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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3版:体育·第二落点

  桑兰在其提交给法庭的起诉书中对莫虎的求偿金额一度是以亿为单位来表述的(美元)。后来,桑兰修改了起诉书,赔偿金额的多少变成了“由法庭去定”。而在海明的这封律师函里提出的赔偿金额则是500美元。莫虎19日将这封律师函作为《证据F》提交给了纽约南区联邦法庭。公众由此得以目睹这份文件。

  由海明签署的这封律师函称,只要莫虎、莫虎的代理人、助手、朋友、或一切受莫虎操控的人不再参与网上针对桑兰的个人攻击,且莫虎赔偿桑兰500美元的药费,桑兰就愿意撤销针对莫虎的指控,免除他绝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莫虎原本是桑兰案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薛伟森的辩护律师。桑兰后来将他也追加为被告。

  海明当地时间20日在接受新华社报道员电话采访时说,他愿意与莫虎和解,“只要他不做伤害桑兰利益的事情,我没有那么小心眼”。

  莫虎19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动议,称原告的指控不值得法庭审判,故此要求法官撤案,并且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包括律师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此外,有一位证人19日向法庭提供证言说,桑兰的律师海明曾经对他说,桑兰他们起诉的目的就是要钱,“要一大笔钱”。

  这位名叫Franklin K. Chiu(富兰克林·钱,音译)的证人在证言中说,6月9日,海明在电话里对他说:“(他的)客户是(桑兰),她的母亲和她的男友”。他们“全都想要一大笔钱,成百万的钱,成十亿的钱,否则他们干吗要打这个官司?”

  证言中还说,海明说他的客户不见到钱是不会撤销对莫虎的指控的,但是他海明可以帮忙说服原告方撤诉,而且不用莫虎付一分钱,条件是莫虎“帮他一个忙”。不过,海明没有具体说明他需要莫虎帮他一个什么样的忙。

  富兰克林·钱与莫虎一起担当了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薛伟森的辩护律师。莫虎原本是刘国生、谢晓红和薛伟森的辩护律师,桑兰后来将他也追加为被告。


钱江晚报 体育·第二落点 c0013 2011-06-22 钱江晚报2011-06-2200009 2 2011年06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