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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2版:浙中城事·帮办/资讯

急着用钱的叶先生,发现账户里莫名少了两万多元
原来朋友没及时还款,他这个担保人成了“替罪羊”
信用社可以擅自扣我钱吗

急着用钱的叶先生,发现账户里莫名少了两万多元

原来朋友没及时还款,他这个担保人成了“替罪羊”

信用社可以擅自扣我钱吗

本报特约记者 高逸平

  昨日,叶先生打进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反映:东阳马宅信用社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从我账户里扣了两万多元。我现在就要做手术开刀,急着用钱,他们怎么可以不提前通知就把我的钱扣了?

叶先生说:钱被扣了,信用社却从未通知我

  1年多前,叶先生帮同村的朋友担保,在东阳市马宅镇的信用社开了账户。上个星期他去取钱时,突然发现账户里少了2万余元,扣款时间为6月3日。“也就是半个月前扣的,但扣钱和扣完后,都一点消息也没有。”叶先生很生气。

  叶先生说,信用社扣这笔钱,是因为“被担保的那个朋友没能及时还上钱,所以就扣了我这个担保人的钱了,”但自己的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了,他心里不免有些委屈。

信用社回应:这是符合规定的

  究竟担保人要不要付连带责任,扣款到底是否需要通知呢?对此,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卢小军这样解释,“我们签的都是连带担保协议,协议里都写清楚了,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银行有权在借款人账户或保证人账户里扣划资金。”因此,在他看来扣钱是符合规定的,可叶先生却记不清当时签的协议中是否有这条规定。

  至于提前告知扣款一事,卢小军则这样解释,“一般来说,在扣钱后一两天内通知。如果没有签订短信挂钩业务,就电话或书面通知。若是借款数额大,习惯上会在扣款一周前,告知保证人,帮忙催收。但通知客户这项,协议和法律里都没有规定。即便不通知,也不算违法。”

律师说法:是否合适,还要看合同里怎么写

  随后,记者又跟金华银监分局进行询问,该局办公室副主任王莹说,“担保分一般和连带担保,并不是所有的连带担保都是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划扣保证人钱的。这还要看担保时间、借款人因为何种原因不还钱等具体情况再做分析。”

  王莹的说法和金华市一家农业银行的营业部副经理所说的差不多。“我们签的担保合同也是连带担保,但只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加上(借款人不还钱时划扣保证人钱)这个条款。”

  说来说去,东阳农村信用社的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适呢?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主任严亮奇认为还是要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来。“如果合同里有,那么就可以这样执行。如果没有,必须通过法院才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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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可以擅自扣我钱吗
2011-06-30 2044870 2 2011年06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