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新建改建无关建筑
严格控制商业网点数量
重要区域定期封闭轮休
像保护西湖一样
保护西溪
禁止新建改建无关建筑
严格控制商业网点数量
重要区域定期封闭轮休
像保护西湖一样
保护西溪
本报讯 西溪湿地公园里面,不得新建、改(扩)建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建筑,确实有需要的建设要按规定进行环评;湿地外围保护地带,不能垂钓不能捕鱼捞虾,甚至不能随意放生……昨天,《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与湿地无关的建筑,不得新建
西溪湿地里面环境这么好,能不能在里面建房子?新修改的条例提出,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甚至,对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的网点也要严格控制,必须经过统一规划,并与周边景观协调。
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内建设项目的高度、体量等,也要符合相关规定,与湿地公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重要区域定期轮休,限制人员进入
湿地公园里面动植物众多,这种生态环境也不能破坏。杭州拟规定,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捕捉陆生野生动物。除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外,也禁止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垂钓或者以其他方式捕捞鱼、虾等水生动物。随意捕捞,最高将被罚款2000元。另外,还要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资源。
除了不能捕捉,还不能放生。修改版的条例提出,未经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否则也将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如果有人引进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已经造成破坏的,等待你的是1万—10万的罚款。
遇到旅游旺季,西溪湿地人满为患。以后,管理机构要根据湿地公园生态容量和生态平衡的需要,对湿地公园的重要区域实行定期的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
擅自占用水面,最高可罚10万
西溪湿地公园里头,水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杭州提出,除了进行整修或利用之外,不得擅自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遮掩水体和水面,如有违反,将被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于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后,在西溪湿地游玩,也有许多注意事项。按照规定,如果在里面攀折树木、野炊、随意在景物上涂写刻划和张贴的,可处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得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在里面游泳、洗澡、洗衣服或洗车等,最高可罚1000元。 本报记者 刘焜